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

一例一休 林揆:函釋從寬解釋



20170424 04:09 呂雪彗/台北報導
勞動部上周四向林揆報告一例一休施行細則,及收集各界勞基法窒礙難行意見,針對各界要求修法聲浪,政院短期內暫無發動修法規劃,惟林揆要求勞動部在函釋解釋上應從寬,給予勞資雙方彈性運作空間,並訂定各縣市勞檢一致性的標準,勞檢不宜過度僵化。


勞動部長林美珠上任後,針對一例一休檢討,上周四首度向林揆報告,包括周休二日的施行細則,勞基法各界修法意見,勞動部將各種態樣意見分為修法、函釋及施行細則等三類加以分析。政院高層說,倘若周休二日政策要修法需另闢新戰場,但要付多少代價難以預估。


政院人士說,上次勞基法修法迄今客觀環境已改變,但法律未隨著調整,很多相關議題與法律適用有關,無法透過函釋處理,勞資雙方、學者及社會大眾提出很多意見,需修法才能解決,這是過去殘留下來的問題,因勞檢及勞工未碰觸、未檢舉,就日復一日過去,惟大多數與周休二日無關。


高層官員說,有些企業適用二周、四周、八周變形工時,但過去以來對法律認知不足未申請適用,並非一例一休造成企業窒礙難行。政院高層說,有些甚至是執行實務問題,勞動部被法律文字綁死,並非修法才能解決。


窒礙難行的部分,究竟要不要修法?政院高層說,勞動部需要時間全面盤點,要修那幾條,與其他條文有無關聯等,並沒有針對周休二日這幾條規定再修法的規劃。


政院人士說,勞動部調查的結果,有些可以用函釋解決,有些因變形工時未向勞動部申請適用所致;周休二日產生的問題僅少數,未來會連同勞基法各項問題一併檢討。例如這次周休二日工資計算,不足4小時以4小時計,加班工時企業界籲由46小時延長為54~70小時,沒有解釋空間,需修法才能解決。


林揆在會中指示,函釋部分若能從寬解釋就儘量給勞資雙方彈性運作空間,但要謹慎避免被濫用。官員說,例如為認定過勞問題,勞動部要求出示出勤表,但不一定要以打卡為限,只要能出具工時紀錄,勞資自行約定即可。


林揆並希望勞動部訂定各縣市一致性標準,不宜寬嚴不一。有些產業無法跟上時代變遷,林揆希望勞檢不宜過度僵化,應調整為積極協助各行各業促進勞動條件改善、勞資關係的和諧,裁罰應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。
(工商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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