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30日 星期四

勞工權益-月薪制

1.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調整後,月薪制勞工的每小時工資額是否改為133元?
 答: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,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,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,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(加班費)時之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,勞資權益並未變動。
例如:原約定月薪21,009元,平日每小時工資額87.5375元。

2.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(加班)時,其延時工資(加班費)如何計算?
答:按月計酬者如每月工資為21,009元,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21,009元每月除以30日除以8小時為基礎,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。

3.月薪制勞工是否還要給「國定休假日」工資?如何計算?
答: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休假日(俗稱國定休假日)時,仍應依現行規定,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(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)放假一日,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(原工資照給外,再加發一倍工資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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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9日 星期三

總統府遭爆血汗工廠 柯文哲:有人檢舉我們就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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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沈佩瑤/台北報導〕
總統府遭爆是最大血汗工廠,以機要人員任用進入總統府的幕僚人員,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50甚至100小時,希望台北市政府去勞檢。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在泰國受訪時被問及此事,他表示稍早問過勞動局,目前沒有接到陳情或檢舉,如果有的話就會處理。


媒體問柯p,對象是總統府,會不會很難辦?柯文哲回應,直到現在台北市勞動局還沒有接到陳情或是檢舉,不是不會勞檢,只要有人檢舉或是報案,就會依法行事。媒體追問,為何不主動介入?柯說,這樣會辦不完,他的態度就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,有人檢舉陳情就會辦。換言之,若無人出面,北市府將不會主動進行勞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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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8日 星期二

大專兼任師不納勞基法 另訂專法保障

〔記者吳柏軒、吳柏緯/台北報導〕政策大轉彎!勞動部去年九月預告大專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將納入勞基法,部分學校憂心人事成本增加,竟大量不續聘兼任教師。教育部長昨赴立法院報告改口指出,兼任教師將先不納勞基法,改修專法保障其請假、鐘點費乃至退休金等工作權益,最快八月實施。立委、教團質疑相關工作權保障仍不足,並要官方檢討各校兼任教師比例過高問題。
全國現有四萬六千多人次的兼任教師,其中一萬三千多人未具本職。

政策大轉彎 最快8月實施

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到立法院報告,一改先前支持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立場,提出將增訂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」,增列兼任教師生理假、產假等勞動權益規定,鐘點費由學校支應,還須按月發薪、健保不中斷等,更將編列預算幫兼任教師提撥退休金,保障無本職者,一年預估需花一億三千多萬元。教育部預計兩週內公布辦法,八月一日正式實施。

兼任師比率太高 立委要求檢討

立委林淑芬痛批,早期錯誤政策讓大專把兼任教師當教學主力,教學本末倒置,其工作權若不納勞基法,易遭學校剝奪。立委蔡培慧也說,各校兼任教師比率甚高,如台北商業大學兼任教師比率竟高達七十二‧三%,過去十五年,兼任教師人數成長七成,儼然成校內廉價勞工。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,過去兼任與專任有待遇落差,納勞基法是為縮短差距,如今教育部另用專法替代,如提供休假、退休保障等,也是保障,且不適任教師可剝奪終身教職,其實比勞基法嚴格。過去預告期間收到不少建議與看法,也將供教育部參考;至於未來是否還要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,則待後續研議,目前沒有時間表。

教團:納入勞基法才能完整保障

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則批,校園明明有勞動事實,教育部卻惡意阻攔兼任教師納保,等於放任學校能夠大量不續聘而不用理由。納保才是完整保障,且納入勞基法與增修專法可同時適用,如今政策轉彎不納入勞基法,是倒退作法。

龍華科大籲讓學校保留聘任彈性

北商大校長張瑞雄表示,校內學制複雜且肩負社會教育任務,如進修部、空中進修學院等多用假日或晚上授課,才採用較多兼任教師。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則說,教師身分特殊,若納勞基法,聘完兩學期後不續聘、恐衍生資遣費支出。他認為兼任職缺應跟隨產業發展趨勢,每年各系所情況不一,應讓學校保留聘任彈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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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自由時候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089481

2017年3月22日 星期三

一例一休罵聲四起,林美珠:勞動部將再召開公聽會

陳耀宗 20170322 13:31 風傳媒
「一例一休」勞基法修正案施行將滿百日,但從元月起就有不少企業紛紛抱怨排班沒有彈性、加班成本高,連帶造成物價上漲,這也讓勞動部頻頻於地方舉辦說明會,解釋法令政策,近日更有瓦斯業、物流業納入4周及8周變形工時,紓解排班問題,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認為,這些問題都是因為勞動部修法前沒有提出完整的法規影響評估,沒有認真評估修法對工時與企業成本的影響,建議勞動部再舉辦公聽會,對此,林美珠允諾,會再召開公聽會讓大眾表達意見。

勞動部、交通部今日赴衛環委員會進行「春節期間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遭懲處、運輸業人力補足,勞動權益現況、一例一休施行細則及相關函釋處理進度、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4條溝通進度與實行時程規劃」專案報告,由於正逢日前勞動部預告因應「一例一休」修法後的勞基法施行細則草案,及4周變形工時恐讓勞工連續上班24,引發朝野委員重視。
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建議,勞動部應對彈性工時有相關配套,建議勞動部於2周及4周彈性工時明確公告「休息日不可被分配工時」;4周及8周彈性工時也應明確公告勞資雙方議定一次就以4周、8周為限,每一次都要重新議定,若勞工提前終止協議要求,資方應立即中止或重新協議。

一例一休淪三輸局面? 李彥秀:勞動部很多溝通都是為了砍7天假
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說,4周彈性工時不納入「七休一」,彈性已經非常大,但勞動部卻不願對連續上班24日問題承諾修法;一例一休已經讓勞資、消費者三輸,是一惡法,當初中小企業總會、商總等工商業都盼望可以通過一例一休,現在卻反彈這麼大,到底是勞動部沒有說清楚,還是配套不足,「你們很多溝通都只是為了砍7天假」。
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則質疑,從去年年中修法前,他就向勞動部要「法規影響評估」報告,了解勞動部對於修法造成工時與企業成本的影響評估,包括經濟、社會與產業,至今都沒有拿到,所以才會沒有預期到社會大眾的這些聲音,他也建議再辦一場公聽會,並由部長親自主持,不要法律本身很僵化,又再繼續延伸到施行細則,不管再怎麼將行業納入各種變形工時,公平性還是會被挑戰質疑。

對此,林美珠解釋,關於勞動部於17日預告的勞基法施行細則,是為廣納各方意見,如果各界有質疑都可以提出意見;至於立委提出再開公聽會的要求,林美珠也允諾,會再開公聽會讓大眾來表達意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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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自由時報 http://www.storm.mg/article/237072


一例一休上路 近 7成勞工加班費沒變

中央社 (2017-03-22 11:33)
(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2日電)勞動新制一例一休上路迄今將滿3個月,調查顯示,高達67勞工不滿意一例一休,約7成員工加班費、休息時間持平,沒有什麼變化,另外,21%員工加班費比新制前少。

一例一休上路後,加班費勞工朋友真的看得到,也吃得到嗎?工作時間有明顯縮短嗎?yes123求職網今天公布「雞年第二季景氣暨勞動市場趨勢調查」,調查發現,69.4%上班族每月平均加班費持平、沒什麼變化;也有21.1%表示,比實施前減少;僅9.5%表示比實施前增加。


至於平均每月休息時間,有73.6%受薪階級表示持平、沒什麼變化,19%比實施前增加,其餘7.4%則是比實施前減少。
對於一例一休新制,整體而言,感到滿意的勞工朋友占了32.6%,不滿意的比例卻高達67.4%


隨著一例一休上路,比起去年第4季,有66%的企業透露第1季人事成本增加,表示持平的有30.7%,另外有3.3%表示減少。在成本提高的公司當中,有64.4%企業考慮第2季調高產品或服務售價。


在全年人力需求規劃上,有39.2%企業表示,不論正職或非正職,皆持平,但有29.4%業主會增加正職人員。


「雞年第二季景氣暨勞動市場趨勢調查」由yes123求職網於201739日到320日,以網路問卷進行抽樣調查,調查目前有正職工作的會員,會員有效問卷共1210份,信心水準為95%,誤差值為正負2.82%。至於企業有效問卷共918份,信心水準為95%,誤差值為正負3.23%106032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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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中央通訊報 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fe/201703220125-1.aspx



一例一休糧商停收 農糧署:協調農會收購

2017032215:49 (朱正庭/台北報導)
一例一休也掃到農民?

媒體報導日前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上月決議,配合一例一休政策,稻米收穫期週日將全面休假,不收購稻穀,盼農民別搶收,但有農民反彈「農作物沒法一例一休」,農糧署表示,除已向勞動部申請能夠將農業排除例假限制外,農會仍都會照常在假日協助收購,基本上農民不會受到影響。

根據媒體報導,米穀商業同業公會為了因應一例一休,上月曾在聯誼會時決議在週日全面休假,希望農民不要在假日時搶收,但有農業人士指稻穀收穫期收割密集,且只要一遇到雨水必須馬上處理,否則三小時就會酸化,過去先處理誰的稻穀就曾引發角力,未來是否能順利休假,還有待觀察。農糧署副署長林麗芳對此表示,已了解公會相關決議,但據了解並非強制性,僅是建議性質,據了解部分糧商仍會願意透過調派人力方式在假日繼續提供服務,即便糧商真的休假,仍可轉由農會協助處理,現有收購公糧據點共有337處,農會就佔222家,幾佔3分之2,農民收穫作業不會受到影響。

不過農糧署也表示,對於農收時期密集的特殊情況,也已向勞動部申請能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條,將農業排除在一例一休規定之外,不過是否採納相關權責仍在勞動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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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頻果日報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70322/1081969/


一例一休多做也不行,徐旭東:老外驚訝

 2017 03 22  
一例一休上路後紛擾未停,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,不是解釋、鬆綁能解決,應修法。工商協進會常務理事徐旭東說,他的外國友人也驚訝於勞工無法多做點。
一例一休上路以來,工商界擔心中小企業撐不下去,人事成本增加,也不利外資、台資在台灣投資。

林伯豐今天接受聯訪指出,一例一休所涉及的施行細則一旦訂定,全民要執行;但是他認為,《勞基法》現在碰到的問題,不是解釋、鬆綁能解決的,應該還是要重新修勞基法才能解決問題。他建議,應該朝向讓資方能夠繼續在台灣發展、勞方實際休息與收入都能增加的方向去修法。他說,政府聰明人很多,應該是會想到好方法的。

面對目前一例一休上路產生的營運成本增加,林伯豐回應,只能壓縮成本以對。例如減少採購及人員的安排、排班控制、作業效率提升等;關於價格的提升,則是到不得已時,才會做考慮。

徐旭東說,他認為要修法或是用行政解釋方式處理一例一休上路後的爭議,都可以。他說,勞基法要讓勞工有同樣的休息時間,是沒有錯的;但是他和老外朋友談到台灣一例一休上路的狀況,老外也搖頭驚訝說,你們的勞工若想多做一些工作,企業會面臨處罰問題?媒體反問「所以我們比美國進步?」徐旭東笑說「沒有錯」。

他也說,很多大學生畢業只有 22K,台灣十幾年沒有調薪,「是不對的」,所以大家要先拚經濟最重要,但是也要給政府一些時間,政府也在努力中。
(作者:楊淑閔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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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中央通訊社 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fe/201703220269-1.aspx




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

勞動部證實 4週彈性工時可連上24天不違法

2017-03-21  20:22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勞動部廢除七休一函釋後,部分行業因適用彈性工時而排除在七休一機制外,但今傳出目前法令最長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,勞動部今下午證實此事,並說會再蒐集業界意見看是否調整。

《聯合晚報》今日報導指出,勞基法訂有2週、4週及8週彈性工時機制,其中4週彈性工時在工時及休假規定最寬鬆,加上4週彈性工時排除71,《勞基法》僅規定每2週要有2天例假,若前2週例假排在最前面、後2週例假排在最後,再加上中間4天休息日僱主全讓勞工加班,就有可能讓勞工連上24天班而不會違法。
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證實,依法條文字確實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,不過這是《勞基法》原本就規定的內容,和一例一休無關,本次修法也沒有對4週彈性工時做任何調整。

廖蕙芳指出,4週彈性工時有很嚴格限制,包含行業別須是勞動部指定公告行業,且企業也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可實施。至於連上24天是很極端的特殊狀況,會再了解是否有被濫用的情況和收集業界意見,再看是否調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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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自由時報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011785

變形工時 總統:企業可彈性排班

2017-03-19
〔記者蘇金鳳、周敏鴻/綜合報導〕台中磐石會十八日舉行新舊會長交接,卸任會長鄭森煤向總統蔡英文建議,一個月四十六小時加班上限應拉長,也希望一例一休能夠有三年緩衝期,讓企業加速自動化。蔡英文回應,勞基法有很多彈性條文可對工時有比較彈性的排法,呼籲企業界與勞動部、勞工坐下來討論,最後結果一定會三贏。
一例一休 勞基法有很多彈性
蔡英文回應,勞基法有很多條文,但過去大家都沒有仔細去念那些條文,只知道一週工時是幾個小時、一個月可加班多少小時,再依此決定聘用勞工人數及工時;一例一休立法通過後,「大家都驚到了」,企業認為以前熟悉的工時及加班時間都受限制,便想著是否要增加勞工、人事成本會增加等問題。
她說,勞基法條文及設計給企業很多的彈性,尤其是俗稱的「變形工時」,有二週、四週、八週,還有其他條文都可做為企業界比較有創意跟彈性的排班方式。
她向在場的企業界拜託,跟勞動部坐下來談一談,在現行法律的架構下,找出最適合企業排班的方法,若可以找得出來,可讓企業運轉沒有增加太多負擔下,給員工更好的休息機會;若現行條文想不出解決問題,便聽聽勞工意見。
坐下來好好談 三輸可變三贏
蔡英文說,很多人都覺得「一例一休」對政府是困難棘手的問題,但政府、企業、勞工可一起坐下來好好談一談,把這一套法令,能夠好好的重新思考檢查,把企業現在及將來的生產所需要勞力及人力,好好想一想。「一例一休」雖是棘手的問題,但相信眾人一起來做,會把台灣的勞工及勞力使用跟勞工權益的保障,帶到另一個階段,政府不會逃避責任,最後會找出三者持續有效率生產、持續成長的方法,現在流行講三輸,但大家坐下來談,最後的結果一定會三贏。
另,桃園元智大學昨慶祝廿八週年校慶,董事長徐旭東致詞表示,政府最近提出來的幾個法案,在執行上有太大的問題,他以美國朋友的評論「Taiwan, very interesting(真有趣)」來譏諷「一例一休」。
徐旭東說,服務業例假日都是人潮最多、員工最忙的時間,卻被規定勞工週末不能加班,「實在很有趣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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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擬增保全業休息日 估9萬人受惠

2017-03-18 20:37
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╱即時報導
勞基法修正實施一例一休,適用責任制的保全業不在約束內引發保全業不滿,勞動部近來研擬修正保全工時指引,除將新增保全業享有休息日與休息日加班費外,也研議兩方案調整保全業每月工時,預估幾有9萬名從業人員受惠。

保全業是勞基法第841條公告適用行業,即俗稱的責任制,工時、例假、休假等不受勞基法限制,勞動部也另訂有「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」供各地方政府核備時參考,一般保全業每月正常工時上限可到240小時、加班時數為48小時,合計每月上限為288小時。

去年底一例一休新制實施後,一般勞工7天中必須有1天例假、1天休息日,除休息日加班費提高外還增訂休息日未滿1小時以4小時計薪,但保全業卻排除在外,引發保全業不滿。

為此,勞動部研擬修正保全工時指引,除新增休息日外,工時也有2種選擇,甲案是每月總工時調降20小時為268小時,每月正常工時為220小時、延長工時上限為48小時;乙案是總工時維持288小時不變,每月正常工時220小時,延長工時上限為68小時。

勞動部表示未預設立場,將逐步檢討包含保全等責任制工時,將來也不會只限於這2種方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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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9/2350809


轉型綠能、智慧產業 勞動部為南部做了這件事...


2017-03-21  00:24
〔記者黃良傑/高雄報導〕綠能產業與智慧機械是未來夯業,為使產業成功轉型,勞動部結合資方與訓練單位,向在職勞工招手補助37萬元,讓勞工有機會轉換更具潛力與發展的職場,培養相關產業人才,有助驅動台灣下世代核心產業成長。

勞動部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,提供在職勞工「37萬、學習不斷」的課程,高達7萬元的訓練補助費,吸引在職勞工磨拳擦掌,高屏澎東分署表示,目前線上有超過500個課程開放報名,分署長程泰運表示,今年配合政府政策性產業發展,特別開辦綠能、網紅的相關課程,鼓勵民眾踴躍參訓延伸專長。

勞動部表示,高屏地區具備豐富的綠能產業資源,包括路竹高聚光太陽光發電高科驗證與發展中心、永安晶矽型太陽能發電系統廠,另屏東加工出口區有太陽能主要產業聚落,麟洛、潮州則是沼氣發電推動重點區域,可提供在地綠能產業人力資源。

因此,高屏澎東分署結合轄區訓練單位規劃「新綠能科技產業班」、「太陽能電場勘業務員課程班」、「太陽能暨熱泵熱水器實作班」等提供綠能科技與太陽能整合應用技術課程。
勞動部今年投入1.5億元補助在職勞工延伸專長職訓,自101年至105年多達10萬名勞工受益,勞、農、漁保工皆可報名,享有8成的補助,身障、低收、原住民、中高齡、更生人、家暴受害人等,都可享有全額訓練費補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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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自:自由時報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010751




2017年3月19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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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董做什麼? 小董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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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董理念

    50年代政府推動十大建設,臺灣邁向經濟的年代,在那個時代,許多臺灣中小企業、家庭代工場串起,造就現在中小企業為經濟支柱的型態,在苦日子中,勞工朋友為了改善家庭經濟狀況,主動積極尋找工作機會,對於僱主願意給加班的機會,更是樂不可支,全體國人也因為努力一致,才奠定了臺灣的經濟基礎。


    臺灣人民經過了半個世紀的洗禮,將以改善的生活條件,開始轉型注重休閒、養身等生活型態,因此勞工朋友開始回頭思考職場工作的勞動條件及身體健康,此時政府也開始調整腳步,對於勞動法令的不足,開始設立性別工作平等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、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、團體協約法、工會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、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數十部法令陸續更新上路,並開始提供勞工朋友免費法律扶助機制,編列更多預算設立勞動檢查機構,增聘勞動檢查人員,因此勞工意識抬頭的時代來臨,在此時,企業經營者卻還忙於拚經濟,並沒有看到勞工意識的局勢已經開始萌芽,所以勞資爭議案件也因此逐步增加。


    直到105年底,勞動基準法針對:【一例一休】修法上路,陸續造成各行各業無比衝擊,許多管理顧問公司、保險業者、相關會計或法律事務所及規避法令的業者陸續提出解套方案,也促使立法委員及勞動部部會首長依依出來解釋說明,並且建立更多防堵機制,因此也促使僱主對於勞動法的注重,開始逐步建立符合法令規範的管理制度。


    本人在勞動法令之企業輔導經驗逾十年之久,目前是勞動部獨任調解人、也是社團法人臺灣勞動法推廣協會理事長(原臺灣關懷弱勢族群推廣協會)、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理事長,在處理過這麼多勞資爭議案件及協助弱勢團體爭取權利,得到的結論是:【企業應以人為本】為出發點,要先建立完整管理機制,並且運用:選、用、育、留機制,穩定企業人員流動率,設立更多企業福利制度,讓勞動基準法不是勞工工作的最高標準,而是最低標準,此時勞工在職場上獲得更多的福利,對於工作將更加努力,才能創造企業更高的營收。


    曾碰過許多僱主停留在成本控管就是壓榨員工的心態,一昧尋求【規避】法令的解套方案,往往被我拒絕後,就去尋找顧問公司協助,但迄今沒有看過一個有好的結果,因故在此呼籲事業單位經營者及雇主,要維護勞資關係,應從彼此尊重、體諒做起,才能達到勞資雙贏的局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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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董是誰? 董昱邦、講師、顧問、調解人


姓名:董昱邦 
 現任:
u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勞動法推廣協會 - 副秘書長
u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考試合格 - 獨任調解人
u社團法人臺灣關懷弱勢族群推廣協會 - 理事長
u社團法人臺北市弱勢族群發展協會 - 理事長

資歷介紹:
u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- 勞動法講師
u鼎信會計師事務所 - 勞務特聘講師
u台北科技大學 - 勞動法與企業經營講師
u南投縣、嘉義市、高雄市補教協會 - 勞動法講師
u臺北、新北、台中、彰化、高雄勞工局 - 調解委員
u獅子會、扶輪社、青商會 - 勞動法講師

著作:
u新新世代經營者必備的護身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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