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
關於通勤災害 (勞資爭議)
通勤災害
一般認知
勞工非於職場上發生意外,雇主認為非職業災害,勞工因此無法執行職務,雇主於以解僱。
正確認知
通勤災害屬於職業傷害,雇主應積極處理類似案件,不得因此解僱勞工,建議購買商業保險「職業災害保險」彌補勞保不足,避免徒增企業風險成本。
本文出自【新新世代經營者必備的護身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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