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1日 星期二

勞動部證實 4週彈性工時可連上24天不違法

2017-03-21  20:22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勞動部廢除七休一函釋後,部分行業因適用彈性工時而排除在七休一機制外,但今傳出目前法令最長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,勞動部今下午證實此事,並說會再蒐集業界意見看是否調整。

《聯合晚報》今日報導指出,勞基法訂有2週、4週及8週彈性工時機制,其中4週彈性工時在工時及休假規定最寬鬆,加上4週彈性工時排除71,《勞基法》僅規定每2週要有2天例假,若前2週例假排在最前面、後2週例假排在最後,再加上中間4天休息日僱主全讓勞工加班,就有可能讓勞工連上24天班而不會違法。
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證實,依法條文字確實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,不過這是《勞基法》原本就規定的內容,和一例一休無關,本次修法也沒有對4週彈性工時做任何調整。

廖蕙芳指出,4週彈性工時有很嚴格限制,包含行業別須是勞動部指定公告行業,且企業也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可實施。至於連上24天是很極端的特殊狀況,會再了解是否有被濫用的情況和收集業界意見,再看是否調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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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董勞資專業服務團隊

本文來自:自由時報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0117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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